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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鐸』銘文器主和器名的討論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04-06-24
  拙文《自鐸銘文考釋》在今年《文物》第二期刊出后,先后有同好在《中國文物報》上對釋文提出一些不同看法主要見總第1210期。一篇小文能引起讀者重視,甚感欣慰。

  關于紹興新出土的鳥蟲書甬鐘的器主和器名,是董珊學兄《重讀紹興新發(fā)現的甬鐘銘文》以下簡稱“董文”及楊坤先生《“自鐸”銘文札記》以下簡稱“楊文”討論的重點,有必要加以申論。

  關于器主。董文的立足點,在于將器主名的“自”字改釋為“曰”,認為“曰”前的“之口辰”才是器主名。然而,本篇銘文先后出現的兩個“自”字,鳥蟲書構形完全相同。雖然在刊出的拓本上,“自”字的有些筆畫尚不夠清晰,但仔細分辨還是可以看清楚。目驗原器更加明白。鳥蟲書“曰”字包括“口”旁的構形與“自”字區(qū)別很大,絕不在下部出現表示鳥尾作對稱形的裝飾筆畫。參看本銘的“吉”、“旨”字構形便可知道。董文既然同意后一“自”字所釋,那么將前一“自”字改釋為“曰”字,就顯得毫無理由了。

  董文將其認為是器主名的“之口辰”的口字,釋為“乘”,未嘗不可。這個字,我曾有兩種考慮,一釋為“爽”,一釋為“乘”。釋“爽”有“昧爽”時分名可對應,也有淅川楚墓出土的銅器銘文作佐證。但畢竟在字形上釋“爽”或“乘”尚有不踏實之處,且有增字解經之嫌。尤其硬釋,不如闕疑?!翱诔健敝改扯螘r分,“吉日丁巳之口辰”,文通義順,也有銘文例證。若將“之口辰”看成是人名,便不好理解了。更何況下邊所接并不是“曰”。所以,器主名“自”,是可以確定的。

  關于器名。本器形制是典型的甬鐘形式,銘文中表示器名、從金旁的字,直接釋成“鐘”字是最簡單的做法。但是,此字聲旁并不作“童”,需要對字形結構作認真分析才能下結論。我將此字釋為“鐸”,是有字形上的根據。鐸字所從的“”旁,與本銘“擇”字構形稍有變化,但偏旁結構卻相合:所從“目”上分別有長短不同的彎曲飾筆;下面的“幸”,其豎筆一作直筆,一作彎筆變分叉由下豎筆變分叉在古文字中例子甚多,限于印刷條件不舉例,而“幸”所從的“ ”即代表雙手,一在最下橫劃的左右側,一將位置上挪至中部左右側;變化稍大的是“幸”旁上部,一作“ ”,一作“ ”,后者上交叉處左右不出頭。這些細部的變化在用作偏旁時是允許出現的,特別是作為裝飾效果特強即美術字的鳥蟲書,尤為多見。而董文將之改釋為“鐘”字,所從“童”分析為:“‘目’旁在上、而‘’‘壬’在下”。“童”旁之“”為何在下﹖所謂“童”里哪部分是“壬”?下從之“ 又落實在何處?這些董文都沒有交代清楚。而楊文認為所從上部是“頁”字繁文、下部是“矢”,更是毫無根據。

  綜上分析和討論,銘文中器名的自名字是否從“”旁應該很清楚。由于拙文是考釋銘文為主,限于篇幅當時不可能將識字依據一一羅列,交代清楚,以致產生誤解。至于鐘的自名為何作“鐸”,我在小文中已講過,此處不再重復。

  此外,董文所改釋的字,如“足”改為“疋”,足、疋古文字構形本相同;“日”改為“丁”,日字中有點,看原器即明;“天”改為“而”,雖然春秋戰(zhàn)國文字“而”、“天”構形相近,但鳥蟲書“而”、“天”還是有區(qū)別的,從楚簡中兩者的寫法也可以得到啟示。至于有些人名用字,我主要是采取隸定,并不是識讀,歡迎討論。

  鳥蟲書的釋讀,是有一定的難度,但并不是毫無規(guī)律可尋。關鍵是需要對文字構形作認真的分析,哪些是偏旁的基本筆畫,哪些是附加的裝飾,切忌隨意猜測。偏旁分析法永遠是考釋古文字的不二法門。當然,條件允許的話還應該目驗原器。

  至于楊文提出的銘文書體是否屬越國系統(tǒng)的問題,不太需要討論。自從容庚先生開創(chuàng)的鳥蟲書分國研究以來,至《殷周金文集成》的出版,各國的鳥蟲書材料已經不少,各系的風格很明顯,只要是涉獵過鳥蟲書研究的學者,便會很容易區(q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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