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漏洞引發(fā)拍賣制度思考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02-11-04]
北京故宮博物院8月24日至29日對公眾正式展出《出師頌》。這是不久前故宮出資2200萬元人民幣購得的有1500多年歷史的晉代書法名家索靖唯一存世墨跡。在此前后,有關(guān)這件國寶的真?zhèn)螁栴}引起海內(nèi)外文博收藏界和書畫界的廣泛關(guān)注。
據(jù)《法制日報》8月25日報道,財政部教科文司處長王家新說,“自始至終說的都是‘隋人書出師頌’,沒有說是西晉索靖的,我不知道媒體為什么會這樣誤傳?!睋?jù)王家新介紹,我國每年文物征集費用只有5000萬元。他透露,買《出師頌》沒有動用文物征集資金,用的是故宮的門票收入。
針對《出師頌》收購有內(nèi)幕交易的傳言,故宮博物院副院長肖燕翼8月21日首次公開承認自己的兒子在嘉德拍賣公司工作,但否認父子共同介入《出師頌》的交易(詳見本報8月25日A11版)。
另據(jù)《中國青年報》8月22日報道,對于媒體的種種猜測,上海律師陸欣認為,主要根源還是法規(guī)上漏洞太多。他舉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61條規(guī)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zhèn)位蛘咂焚|(zhì)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這一不保證條款為拍賣行逃脫責任留下了漏洞,使得一些拍賣行敢于進行偽品拍賣?!?br/>
陸律師認為,目前拍賣公司對“不保證條款”的濫用程度已相當嚴重。所以,對這一條款的使用,應區(qū)別對待。他介紹,國外的拍賣法中雖也有此條款,但規(guī)定了嚴厲、詳細的約束機制,一旦違規(guī),必將重罰。
再比如,依照規(guī)定,只有國寶級6人鑒定小組一致認定是“假”時,才能認定為贗品。實際上,分布在全國各地的6位專家,很難同時出山。這樣,即使買到贗品,要想向拍賣行索賠或者退貨,幾乎是不可能的。(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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