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公司把自己包裝得“高大上”,實際卻以詐騙拍賣費為目的。近日,閔行區(qū)人民檢察院對以張某為首的28人犯罪團伙依法批捕,目前該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侯先生收藏了一個樹化石,他從網(wǎng)上找到一家公司,提交了姓名、聯(lián)系方式及藏品名稱,接著收到“XX集團拍賣-顏總監(jiān)”的微信好友請求。顏總監(jiān)表示藏品很有價值,可賣出高價,但前提是得來他們公司讓專家鑒定。
侯先生帶著藏品來到該公司,某鑒定師“鑒定”后表示,這個樹化石估價686萬元。接著,一名自稱經(jīng)理的人表示,需要支付一定拍賣費,一件藏品收取18000元,包括展覽展示費、推廣費、組織拍賣活動費等?!敖?jīng)理”表示拍賣成功率很高。侯先生于是將藏品交給該公司,簽了合同并刷卡付費。之后,侯先生陸續(xù)收到宣傳冊和拍賣會視頻等,但后來打電話詢問進展時卻始終沒有回音。侯先生再次來到該公司時發(fā)現(xiàn)已人去樓空。
據(jù)犯罪嫌疑人汪某到案后供述,他們的展覽只是“假”展覽,參展人員也都是“托”,拍賣會視頻也是假的。經(jīng)查,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期間,張某等人雇用多名業(yè)務員通過電話及微信招攬客戶,借委托展覽、拍賣文玩、古董的名義,以虛高的拍賣價總計引誘56名客戶到其公司辦理委托拍賣并簽訂合同,騙取服務費數(shù)十萬元。
張某、顏某、汪某、尹某等28人的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近日,閔行檢察院依法對上述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批準逮捕,目前該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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