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遷祖墳挖出寶貝 文物歸誰所有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7-08-03
家住呂梁方山某村落的幾戶人家在今年2月份接到修路通知,需要遷移祖墳。于是和家人在商量過后,開始動工了??勺屗麄儧]想到的是上百年沒動過的祖墳打開之后,里邊的東西讓所有人都驚呆了!

  遷墳的毛大姐說,當時他們只是挖開一個小洞就發(fā)現(xiàn),里面的空間大的出奇!村民稱,這個墓高2米多,深4米多,寬3米多,里面擺放著兩副棺木。

  可由于洞口太高,棺木又重,大伙兒無法原封不動的抬上洞口,于是只能就地分解,可開棺后的一瞬間,里面是琳瑯滿目的首飾珠寶,驚呆了所有人!

  從村民提供的照片上,可以看到棺木上刻著姓名、官職等信息。毛大姐稱,打開棺木后能看出里邊的是當官的,穿著官服、戴著官帽,另一個棺木里是名女子,頭上戴著金簪子,還鑲有類似綠寶石的東西。

  人們一件一件拿出來,發(fā)現(xiàn)這些陪葬的物品都特別的精致,數(shù)量也十分驚人。加上旁邊的墓一共是三處祖墳,都是屬于張家三大家族的。張家的人決定先把墓遷走,再處理這些文物。

  可是,當祖墳順利遷完之后,三大家族上上下下開始合計起這些陪葬品的處理辦法,這個時候矛盾就出現(xiàn)了。張家老三稱本來東西時暫存在老大家,但是等到大家去分的時候,發(fā)現(xiàn)少了很多。

  而張家老三卻稱,之前三家已經(jīng)分過一次了,自己已經(jīng)拿走了其中的三分之一。張家老大也說,之前分過一次,但是張家老三不滿意,還起了沖突,吵了起來,鬧得很不愉快。張家老大還稱,自己本來是想充公的,但是另外兩兄弟不同意,所以才鬧出這些事兒。目前相關部門已經(jīng)介入鑒定,挖出來的這些遺物是否屬于這三家人還有待調查。

  古代是怎么處理這個棘手問題的?

  唐:挖到文物需送官,可獲一定報酬,也就是說,在唐朝時,如果在土地中發(fā)現(xiàn)古器、鐘鼎之類的文物,要及時送交官府。不過,官府也不能白拿,要“酬直”,即按照文物的價值,支付一定的報酬。宋時對“文 物”歸屬的規(guī)定與唐時相類似,通俗的講,如果從地里挖出文物就要送交官府,并可獲得一定報酬。如果隱匿不報,將會被按盜竊罪減三等論罪,以發(fā)現(xiàn)人得到的“宿藏物”價值計贓。

  明清:上交文物不獎勵,不交要受杖責,如果明朝時的農(nóng)民,在自己地里挖出了“古器鐘鼎符印異常之物”,必須限期送交官府,否則就要受杖責。至于唐宋時期的“酬直”,就想也別想了。不僅如此,《大明律》還規(guī)定,“若得古器形制異而不送官者,罪亦如之?!币簿褪钦f,不僅挖出來的“文物”要及時上交,而且平常得到的“文物”也要交給官府,否則也要挨打。

  民國:兩人上交古物,獲獎“平均月薪,雖然清律對百姓發(fā)現(xiàn)”古器、鐘鼎、符印異常之物“之后如何處置有著明確的說法,但實際上,官府對于一些并無”實際價值的文物并不重視。比如發(fā)現(xiàn)敦煌藏經(jīng)的王道士,屢次將經(jīng)卷送交當?shù)毓俑?,并報告發(fā)現(xiàn)藏經(jīng)之事,但并未獲得重視,更不要談王道士獲得什么獎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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