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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加索所雇電工被控竊匿271幅大師畫作 獲兩年緩刑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6-12-19
據(jù)外媒報道,畢加索晚年家中雇傭的電工,法國人勒-蓋內(nèi)克(Pierre Le Guennec)及妻子,16日被法國艾克斯-普羅旺斯(AIX-EN-PROVENCE)上訴法庭以盜竊和藏匿271幅畢加索名畫罪,判兩年緩刑。

  上訴法庭的判決維持了2015年的一審原判,并與今年10月檢察官的求刑一致。檢察官不相信畢加索在死前一兩年內(nèi),將這批作品贈送給勒蓋內(nèi)克,以感謝他的忠誠服務(wù)。勒蓋內(nèi)克后來在上訴庭改口說,這些作品是畢加索最后一任妻子雅克林娜在畢加索死后送給他的,可能是為了減少繼承財產(chǎn)的清點數(shù)量。

  后來他又改口說,當(dāng)年雅克林娜給了他15-17個裝著畢加索作品的垃圾袋,讓他暫時保存,后來雅克林娜收回時,指著其中一個口袋說,“這個給你,你留下吧”。勒蓋內(nèi)克解釋說,他之前說謊,是因為擔(dān)心別人指責(zé)畢加索最后一任夫人雅克林娜偷畢加索的作品。

  而檢察官則認(rèn)為,勒蓋內(nèi)克在畢加索臨死前,趁畢加索之妻將精力集中在丈夫身上,無暇顧及其他之機,竊走這些作品。畢加索死于1973年4月8日。

  勒蓋內(nèi)克現(xiàn)年77歲,1970-1973年間,他在畢加索家做各種零活。后來他將271幅畢加索作品藏在自家車庫中,長達(dá)40年。這些作品都沒有畢加索的簽名或題贈。因為當(dāng)年畢加索為防偷竊,凡存放家中沒有賣出的作品都不簽名。

  勒蓋內(nèi)克后來拿一本畢加索在1900-1932年畫的91幅草圖,請畢加索的兒子克洛德-畢加索(Claude Ruiz-Picasso)證明真品,結(jié)果被畢加索的繼承人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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