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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將吸引社會資金進入文物保護修繕等領域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16-11-04
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文物修繕,今后將成為我國文保領域的常態(tài)。昨日,國家文物局相關負責人透露,將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文物保護修繕、展示利用等領域,制定文物保護規(guī)劃及文物保護工程方案時,將聽取公眾意見。
  同時,積極利用PPP模式通過探索購買社會服務,發(fā)動志愿者、愛好者參與監(jiān)督巡查等方式,擴大文物保護的社會參與度?!皣椅奈锞謱⒀芯恐贫ㄏ嚓P配套措施”。
  文保工程方案將更多聽取公眾意見
  今年3月,國務院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提出,要發(fā)揮社會各方面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的積極性,制定鼓勵社會參與文物保護的政策措施,到2020年時,“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文物保護利用格局基本形成”。
  昨日,國家文物局副局長顧玉才介紹,今后我國文物保護工作將更多地聽取公眾意見,制定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文物保護規(guī)劃及文物保護工程方案時,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采用其他方式,搭建良性互動平臺,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及監(jiān)督權。
  將吸引社會資金進入文保修繕領域
  顧玉才表示,將進一步深化文物系統體制改革,吸引社會資金進入文物保護修繕、展示利用等領域。具體為,能由政府購買服務的,政府不再直接承辦;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同時,積極利用PPP模式,通過發(fā)動志愿者、愛好者參與監(jiān)督巡查等方式,擴大文物保護的社會參與度,并加強對社會力量的規(guī)范和引導,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文物保護的良好氛圍。
  顧玉才指出,社會組織在參與文物保護活動中,也應遵守文物保護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堅持以保護為前提,堅持合理利用。參與修繕保護維修活動的應依法申請,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遵守不改變原狀及最小干預的文物保護原則?!耙磺欣枚家苑展姙槟康?,而不是為私人或特定人群服務的?!?br/>  追問1
  為何要募集社會資金修繕文物?
  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經費不足已成制約文物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瓶頸
  為何要吸納社會資本修繕文物?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guī)司司長朱曉東坦言,目前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已成為制約文物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的瓶頸。
  據媒體報道,2014年1月,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縣獨克宗古城遭遇嚴重火災,246棟房屋被毀,被燒毀的文物多為縣級文物。對此,迪慶藏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副所長和冬梅向媒體直言:“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由國家專門保護,省級文保單位就是省里投錢,以此類推??h級的文物,根本就沒有資金對其進行保護。這個沒辦法?!?br/>  朱曉東介紹,“十二五”期間,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資金累計安排1萬余個項目,中央財政累計投入310億元,平均每處投入約310萬。而按照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統計,全國范圍保護狀況差的不可移動文物近20萬處。在山西全省28027處古建筑中,需要搶救修繕和維護保養(yǎng)的占73%,國家和省級投入經費修繕的古建筑不到總量的1%。
  新京報記者搜索發(fā)現,各地在吸引社會資本修繕文物方面,已探索出不同的方式。
  2009年以來,安徽省黃山市就以政府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為引導,通過認租、認養(yǎng)、認購的方式,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古建筑保護利用,先后籌措資金50億元,實施了“百村千幢”古民居保護利用工程,使101個古村落和1325幢古民居得以妥善維修、有效利用。
  蘇州也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鼓勵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參與文物保護利用,通過以獎代補、轉讓使用權等方式,吸引社會投入數億元資金,使文物保護狀況、開放利用程度均得到明顯改善。
  故宮去年啟動的養(yǎng)心殿“百歲大修”,也面向社會募捐了2.2億元資金,項目資金今年7月20日全部到位。
  一個多月后,長城保護2016公募活動在京啟動,計劃募集1500萬元資金修繕箭扣長城,募集2300萬元修繕喜峰口段長城。
  追問2
  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能做什么?
  專家:社會力量既可監(jiān)督政府,又能幫政府巡查保護文物
  今年9月,新京報曾報道,位于遼寧綏中被譽為“最美野長城”的小河口長城,一段一兩公里的城墻與地面被抹平,起伏的墻垛與野性風貌被硬化路面所取代。發(fā)現此事的,是多年來一直關注小河口長城的攝影師高錦旭,他隨后將小河口修繕前后的照片發(fā)上網,公眾的關注與質疑隨之而來。
  最終,國家文物局致函遼寧省文物局,要求對遼寧綏中“野長城被抹平”一事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調查和依法問責,組織專家對相關段落長城進行評估并制定整改措施。
  類似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監(jiān)督修繕的例子并不少見。今年9月,北京房山怪石山景區(qū)的十余處景觀石上出現紅色筆跡涂鴉“陳志成”,被網友拍照發(fā)上網后引發(fā)關注,最終當事人公開致歉,并清洗涂鴉。
  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理事長勵小捷昨日也表示,我國文物事業(yè)發(fā)展迫切需要社會力量參與。
  據統計,我國第三次文物普查登錄的不可移動文物76.7萬多處,國保單位4296處。但全國省局中只有四個正廳級的文物局,14個單獨成立機構的副廳級文物局,還有13個加掛文物局牌子的文化廳內設機構。全國2853個縣中單設文物局的很少,大量基層一線管理留白。
  勵小捷介紹,社會力量作為介于政府和市場之間的“第三部門”,既可以監(jiān)督政府,又可幫助政府做文物保護的日常監(jiān)管。
  據國家文物局督查司統計,2016年1月至9月,共督辦轉辦文物違法案件線索128件,其中社會組織和群眾舉報、媒體反映的為104件,占81.3%。
  勵小捷稱,文保社會組織以及志愿者還可以對邊遠地區(qū)、分散的、文物專業(yè)力量薄弱的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巡查看護,“對文物的保存狀況隨時報告,對損壞文物、違規(guī)建設等行為進行跟蹤關注,及時舉報”,他說,比如長城保護員,還有北京義工組織開展的隨手拍活動,可以由不自覺地隨機性監(jiān)督變?yōu)橛心康?、有組織、有固定渠道的監(jiān)督,幫助文物主管部門將文物保護的職責落地生根。
  社會力量參與文保缺制度保障
  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guī)司司長朱曉東表示,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的法制保障現狀可以說是“有政策,有共識,有實踐;但是缺研究,缺制度,缺法律條文。”
  “比如建立文物保護補償制度”,他建議,從平衡文物保護主體權利義務角度,對因文物保護致使權利人合法權益受到不利影響的,由政府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有利于調動全社會文物保護積極性。
  再如還應明確社會參與低等級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利用的范圍、機制、權利和義務,“實踐中,多數低等級文物由于缺乏修繕資金,保護不力,面臨損毀的危險”,朱曉東說,把社會力量參與低等級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利用納入法律范疇,將會有力改變文物保護被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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