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交文物獲百元嫌太少 早前發(fā)現(xiàn)兵馬俑者僅獲證書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4-12-04
在撿到青銅劍的車間見到同事,25歲的李磊有些尷尬。一個多月前,這位陜西丹鳳縣的小伙在上班時撿到一柄青銅劍,隨后交給文物部門,為此獲獎勵500元。但他很快因同事的一片議論而陷入糾結,“獎這點錢太寒酸了,不交吧,又犯法”。

  與他有同樣遭遇的還有陜西洛南縣農(nóng)民雷軍政。他在前不久將一把三年前挖出的石斧上交,因而獲獎100元。但村里有關他“傻”的議論卻讓他和家人抬不起頭,“我也覺得自己太傻了”。

  在“文物屬于國家”的法律底線之上,嘲諷文物上交者“傻”的言論著實有待商榷。而以獎金多寡權衡文物上交與否,與文物交易的投機心理似乎并無本質差異。

  當《法制晚報》記者與當事人面對面交流時,他們的表情中充滿了上交文物后被輿論所裹挾的糾結與無奈。

  上交戰(zhàn)國青銅劍

  “500元獎勵太寒酸了”

  對話人物

  李磊,25歲,陜西省商洛市丹鳳縣鐵峪鋪鎮(zhèn)寺塬村人,陜西丹鳳龍橋水泥廠上料工,青銅劍上交者。李磊坦言,自己已被上交青銅劍后所得的500元獎金傷及自尊,“再撿文物,絕不上交”。

  《法制晚報》(以下簡稱法晚):青銅劍是如何被發(fā)現(xiàn)的?

  李磊:今年10月27日凌晨夜班時,我在上土料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一個長長的玩意兒。起初以為是木棍或玩具,就從土里刨出來,放一邊繼續(xù)干活。下班后我把它帶回宿舍,同事查了一下,說是青銅劍。我想既然是文物,那就是國家的嘛。

  法晚:同事們對這把劍是什么反應?

  李磊:起初只有三個人知道,但很快就傳開了,都說我發(fā)財了,可能不在廠里干了。還有同事出價十萬讓我賣給他,我堅決不賣。如果賣的話,他很可能就賣給黑市。如果查出來追究我的責任,我不就完了?

  法晚:主動上交青銅劍,是基于什么考慮?

  李磊:一方面是國家法律的要求。另一方面如果不交,也擔心人身受到威脅。所以我在28日就把它交給丹鳳縣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大隊了。

  法晚:在上交時,你對獎勵有過期許嗎?

  李磊:當時我想著起碼也得給我獎勵個兩三千元吧。哪知后來給了我500元和一個證書。后來經(jīng)文物部門建議,廠里也給我獎勵了500元。

  法晚:你知道網(wǎng)上有關這件事的評價嗎?

  李磊:評論我沒看,有同事告訴我,網(wǎng)友都說我笨,500元還不夠買身衣服。同事們也說我傻,如果換成他們,就立馬帶走文物,不在廠里干了。還有同事勸我去打官司,我說打什么官司,文物本來就是國家的。

  法晚:你怎么看自己的行為?

  李磊:我覺得不傻。別人怎么說我不在乎。因為我是在尊敬文物,我現(xiàn)在也不后悔,上交文物是對的。

  法晚:家人對這件事是什么態(tài)度?

  李磊:父母妻子也說我笨。他們的意思是,如果當時我拿回去的話,就立即聯(lián)系人在古玩市場買個假的,如果有人來查,就把假的交上去。我說不行,這是犯罪。

  法晚:網(wǎng)友、同事和親人都這么說你,感到委屈嗎?

  李磊:他們說我無所謂,就是這500元獎勵太寒酸了,把人的自尊心傷了。

  法晚:如果下一次再撿到文物,你還會主動上交嗎?

  李磊:絕對不會再交了,哪怕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上交了??墒遣唤坏脑?,萬一有人舉報,警察會來追究法律責任。所以放在家里也不是,上交也不是。

  法晚:關于獎金你是否還有所期待?

  李磊:現(xiàn)在有時候下班之后,晚上過了12點都睡不著。我就想著多少再補發(fā)一些。

  “500元獎金是能力所限”

  對話人物

  姚虎山,丹鳳縣文廣局局長。在他看來,500元獎勵已出自辦公經(jīng)費,在有關獎勵的界定上,法律還可以更細一些。

  法晚:青銅劍屬于什么年代的文物?

  姚虎山:目前尚未鑒定,只是初步認定出自戰(zhàn)國時期。青銅劍現(xiàn)在仍在文化市場執(zhí)法大隊,準備近期向丹鳳縣博物館移交。

  法晚:對李磊獎勵的500元出自哪里?又是如何定下的?

  姚虎山:國家對上交文物沒有專項資金,這500元是執(zhí)法大隊的辦公經(jīng)費。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發(fā)現(xiàn)文物及時上報,使文物得到保護的,由國家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但到底該獎多少錢,法律沒有規(guī)定。之所以獎勵500元,則是根據(jù)我們的能力考量的。

  法晚:作為縣級文物部門,是否感覺現(xiàn)行法律稍有滯后?

  姚虎山:我們覺得文物保護法還應該再往前走一步。在一些行為的界定上,應該更細一點。是否該獎、該怎么獎、獎勵多少,可以通過立法或司法解釋,由文物的等級,來界定獎勵的力度。

  法晚:因為獎金,是否會影響到很多人上交文物的積極性?

  姚虎山:這種情況是存在的,但我們不能為此而放棄了法律的底線。對我們來講,還是加強宣傳,提高群眾上交文物的意識,同時加強執(zhí)法力度,對撿到文物不主動上交的,依法處理。

  法晚:李磊希望能再補發(fā)一些獎勵,文物部門是否會對此考慮?

  姚虎山:對我們而言,獎勵就到此為止了。

  上交西周石斧

  “后悔了,100塊太少”

  對話人物

  雷軍政,40歲,陜西省商洛市洛南縣寺坡鎮(zhèn)何村村民。雷云生,57歲,洛南縣寺坡鎮(zhèn)何村村民,雷軍政的叔叔。因上交西周石斧,他們被文物部門獎勵100元。村民都說他倆傻,這讓他們十分后悔。

  法晚:石斧是如何發(fā)現(xiàn)的?

  雷云生:是雷軍政在2011年3月耕地拉犁時發(fā)現(xiàn)的,在旁邊還發(fā)現(xiàn)了一些骨片。我跟他說,等半年咱叔侄倆就把它拿到河南電視臺的鑒寶節(jié)目,讓人給鑒定下這是什么東西。但是因為沒錢,后來一直沒去。

  法晚:如果被認定是文物,是不是就不打算上交了?

  雷云生:即便是文物,咱還是不能賣給私人,還要上交國家,但是得知道這是個什么東西。

  法晚:既然要上交,為什么會把石斧在家里放了4年?

  雷軍政:剛撿到時,我讓鄰居給我看過,對方說這是現(xiàn)代的一個玩意兒,不值錢。所以我就一直在家里擱著。有個當?shù)氐男∝渷碣I,出300元,我沒有賣。我當時也搞不清楚這到底是啥,想讓別人給我看一下。后來消息傳開了,洛南寺坡鎮(zhèn)文化站站長上門來了,看到這個石斧就拿走了。文化站的人打電話把我叫出去,在路邊給了我100塊錢。

  法晚:這件事網(wǎng)上的評論你知道嗎?

  雷軍政:網(wǎng)友評論說傻,就是有點傻,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吧。

  法晚:你后悔嗎?

  雷軍政:怎么不后悔,肯定后悔,獎100塊太少了吧。

  法晚:下次再撿到文物還會不會上交?

  雷軍政:肯定會交的,文物是屬于國家的。

  雷云生:只要是文物,就必須交給國家,不能賣給販子。但這回獎勵太少了。

  法晚:村里人現(xiàn)在怎么議論這件事?

  雷云生:村民們議論很大,全村幾百人成天議論這件事,讓我們一家子都抬不起頭,都說我們一家人腦子有問題呢。就連我在離家四五十里的洛南縣靈口鎮(zhèn)干活,那里好多人也在說我們笨。像這樣的情況,以后撿到文物,誰還會上交?

  法晚:面對這樣的議論,你回應他們嗎?

  雷云生:我沒法回應,只感覺自己太傻了。雷軍政知道許多網(wǎng)友都在議論他,說他腦子不夠數(shù)。他前幾天晚上還給我打電話,說這事情把他氣哭了,心情很不好。

  對話人物

  張小兵,洛南縣博物館館長。其表示石斧價值有限,如能在第一時間上交,獎金或不止百元。

  法晚:這柄石斧屬于什么年代?現(xiàn)在存放在哪里?

  張小兵:石斧是西周時期的生產(chǎn)工具,目前存放在洛南縣博物館,將來會登記造冊,記入國家文物。

  法晚:這100元獎金是否出自洛南縣博物館?很多網(wǎng)友都在問,為什么只有100元?

  張小兵:這筆錢出自洛南縣博物館。由于發(fā)現(xiàn)石斧時沒有第一時間上報,其埋藏環(huán)境、歷史信息都沒有了,它僅僅是一件西周時期的生產(chǎn)工具,只能證明那個時代有先人在那里生產(chǎn)生活,其價值是有限的。

  法晚:是否可以理解為,如能早點上交,獎勵金額可能會多一些?

  張小兵:也許還是100元,也許能夠多一些,但多一些的可能性更大一點。

  法晚:很多網(wǎng)友都在質疑100元獎勵是否過少,并且會打擊公眾發(fā)現(xiàn)文物后上交的積極性。

  張小兵:目前爭議的焦點就是獎勵太少,但國家沒有統(tǒng)一標準。那么10塊錢屬物質獎勵,50塊錢也是物質獎勵。如果有一個條例規(guī)定應該獎多少錢,文物部門就好操作了,公眾也就明白了。

   四十年前,楊志發(fā)用三輛架子車將打井挖出的陶俑碎片送到文化館。已沉睡地下兩千多年的兵馬俑這才浮出水面,最終以“第八大奇跡”的姿態(tài)震驚世界。文物部門為此獎勵他現(xiàn)金30元、榮譽證一張。而他僅留下榮譽證,將現(xiàn)金交給大隊。

“上交文物是公民的義務,獎勵多少是次要的?!睏钪景l(fā)表示,無論日后兵馬俑帶來了多少經(jīng)濟效益,他也沒有因為自己當初的貢獻而再索要其他獎勵。

陜西商洛文物上交風波之中,《法制晚報》記者與楊志發(fā)面對面,了解四十年前這位普通農(nóng)民的文物觀。

對話人物

楊志發(fā),77歲,陜西省西安市臨潼區(qū)秦陵街道西楊村村民,兵馬俑發(fā)現(xiàn)者。

《法制晚報》(以下簡稱法晚):你最初是如何發(fā)現(xiàn)兵馬俑的?

楊志發(fā):我在1959年入伍,五年后退伍返鄉(xiāng)。1974年,我與同村其他村民在挖井抗旱時發(fā)現(xiàn)了兵馬俑。

法晚:你和其他村民當時知道這是文物嗎?

楊志發(fā):有很多人不高興,說那是“爺”(當?shù)貙Α吧瘛钡乃追Q)。我當時把這個東西與秦陵聯(lián)系起來,想著這可能是國家的文物。因為當時發(fā)現(xiàn)的人俑腳下還堆著箭頭,而廟里的神像沒有這些東西。當時這些東西被挖出來也沒人管,大家只是看熱鬧。

法晚:既然大家都不管,你為什么要給文物部門送去?

楊志發(fā):想請他們看看,因為如果是文物,那就是國家的;如果不是文物,那就倒到河灘里繼續(xù)挖井。

法晚:你是怎么給文物部門送去的?他們看到后是什么反應?

楊志發(fā):當時用了三輛架子車,拉著兵馬俑的身子、頭和瓦塊,來回走了三十里路,走了多久我已記不清了。送到臨潼縣(當時臨潼尚為縣)文化館后,館長趙康民說這很可能是秦代的陶俑。我問他這有沒有用,他說這非常值錢。

法晚:你聽說這是文物之后,興奮嗎?

楊志發(fā):我高興得很。人家一說是文物,那就是國家的東西,我發(fā)現(xiàn)了就送給國家,也算沒白跑。也就是在這之后,專家才進村發(fā)掘兵馬俑。

法晚:文物部門給你獎勵了嗎?

楊志發(fā):當時趙康民按一輛車十塊錢給了我30塊錢,還開了票。但這錢我沒留給自己,全都交給了大隊。1985年,臨潼縣博物館又給我發(fā)了一張榮譽證。除這之外,再沒有其他獎勵。

法晚:相比于兵馬俑的影響力,你覺得這30元少嗎?

楊志發(fā):那時候也沒想著獎勵,對這30塊錢高興得很。當時一個饅頭才五分錢,因為咱拉這些,還能每輛車給10塊錢。

法晚:陜西商洛最近發(fā)生了兩件發(fā)現(xiàn)并上交文物的事,當事人和網(wǎng)友對文物部門給予的獎勵存在爭議,你如何看待這種事情?

楊志發(fā):發(fā)現(xiàn)歸發(fā)現(xiàn),但文物屬于國家,送到文物部門,只要文物不受到破壞,這就是一個公民完成了義務,至于說國家獎勵多少,這是次要的。

記者手記

無論獎多少錢 文物都無價

就考古價值而言,兵馬俑被譽為“二十世紀考古史上的偉大發(fā)現(xiàn)”;就藝術價值而言,兵馬俑是“世界文化遺產(chǎn)”;就旅游價值而言,兵馬俑已接待近200位國家元首和逾7000萬人次的游客,成為當?shù)刂匾?jīng)濟支柱……

就上交文物的獎勵而言,楊志發(fā)理應比任何一位文物上交者都更具發(fā)言權。那張貼在客廳墻壁上的榮譽證,是他因上交兵馬俑陶片而從文物部門獲得的獎勵。

這是農(nóng)民楊志發(fā)為那個時代的文物觀留下的最好注解。

四十年后,因一柄戰(zhàn)國青銅劍、一把西周石斧,文物上交者李磊和雷軍政陷入爭議風波。來自現(xiàn)實生活和虛擬網(wǎng)絡的鋪天蓋地的“傻”的言論,讓他們一個抬不起頭,一個委屈落淚。

四十年前的農(nóng)民尚且知道“文物屬于國家”,但在高等教育早已普及的當下,卻會因上交文物的獎金多少而引發(fā)波瀾。這“錙銖必較”的背后,實則提出一個問題:上交文物到底該獎勵多少錢?

施行于1982年的文物保護法對此沒有定論。如果參照獎勵與上交文物價值成正比這一簡單邏輯,在對500元和100元的獎勵感到寒酸的當下,又該給楊志發(fā)獎勵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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