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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進出口公司逃稅1.2億元 老總將受審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3-07-11
  諾亞洲際藝術品進出口(北京)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李新民涉嫌在進口藝術品、古董、家具過程中,偷逃稅款共計1.2億余元,李新民及3名公司業(yè)務員被控走私普通貨物被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公訴機關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李新民于2008年1月至2012年3月間,指使該公司業(yè)務員申梅梅、肖磊、楊靜,在諾亞藝術品運輸代理(北京)有限公司以及諾亞洲際藝術品進出口(北京)有限公司代理進口藝術品、古董、家具等貨物過程中,采取制作虛假發(fā)票低價報關等方法,走私上述物品118票,經(jīng)北京海關計核,偷逃稅款共計1.2億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諾亞洲際藝術品進出口(北京)有限公司、諾亞藝術品運輸代理(北京)有限公司、李新民、申梅梅、肖磊、楊靜逃避海關監(jiān)管偷逃稅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應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諾亞洲際藝術品進出口(北京)有限公司、諾亞藝術品運輸代理(北京)有限公司、李新民、申梅梅、肖磊、楊靜的刑事責任。(通訊員梁永爽 涂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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