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8月1日實施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12-07-26]
新版《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新國標)近日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公布,正式實施時間已定于今年8月1日。
記者獲悉,新標準適用于紅木家具產品、生產和流通領域,要求紅木家具產品應具有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三個保證文件,并對文件的編制和內容進行了規(guī)范,給消費者購買紅木家具提供保障。
產品有了使用說明書
新《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不僅對產品標簽做了統(tǒng)一的規(guī)范要求,對產品合同進行了補充,更明確了產品使用說明書所涵蓋的內容。而相比舊《紅木國標》,可以看到該標準對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合同和產品標簽都缺乏詳細的明文規(guī)定。
新國標還將要求所有銷售商在銷售之后必須提供產品保修、產品退換、超出保修條件及保修期的產品收費條件等相關的售后服務。同時,新國標最大的不同在于,若打官司進入司法鑒定時,消費者和廠家都須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質量保障卡、產品合格證。
配備產品質量明示卡
新國標規(guī)定紅木家具產品必須配備全國統(tǒng)一的產品質量明示卡,商家的產品不僅要明確標示,而且標識規(guī)格統(tǒng)一,若消費者發(fā)現產品“貨不對板”,可把明示卡作為申訴和索賠的證據。
此外,新國標還規(guī)定這一明示卡應明示的內容至少包括產品執(zhí)行標準、產品分類、產品名稱、產品型號、規(guī)格、生產日期、產品主要用材、產品涂飾與裝飾工藝、產品保修和產品交付方信息(生產企業(yè)或經銷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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