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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購過云樓藏書被指程序不當 曾創(chuàng)下拍賣紀錄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12-06-18
  “北大2.16億爭奪過云樓藏書” 追蹤

 ?。ㄓ浾叻缎窆?郭少峰)北京大學以2.16億“爭奪”過云樓藏書,但現買家鳳凰出版?zhèn)髅郊瘓F不愿放手,事情引發(fā)關注。昨日,鳳凰出版?zhèn)髅郊瘓F常年法律顧問、泰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遠揚就此事公開表示,北京大學行使所謂“優(yōu)先購買權”并沒有向文物局正式提出主張申請,程序不當。對此說法,北京大學暫未作出回應。

  “北大未按程序備案”

  李遠揚表示,北京市文物局并未最終裁定北京大學擁有優(yōu)先購買權。北京大學稱致函匡時拍賣,向北京市文物局“備案”,可以認為北京大學并沒有向北京市文物局正式提出主張申請,程序不當,所謂抄送“備案”不具有法律效力。


  6月4日,“過云樓藏書”在北京匡時春拍上,以2.16億元的價格成交,創(chuàng)下古籍善本拍賣世界紀錄。次日,江蘇鳳凰出版?zhèn)髅郊瘓F作為買方,高調舉辦新聞發(fā)布會。

  匡時在拍賣開始前曾做出特別聲明:“本次競拍結束后的7個工作日內,如果有國有文物收藏單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行使該權利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有權以現場競得人同樣的競買價格成為該批藏書的購買人。”

  昨日,李遠揚稱,北京大學并沒有取得優(yōu)先購買權,現在“特別聲明”約定的有效期限已經結束。

  文物部門尚未表態(tài)

  李遠揚認為,鳳凰集團作為競買人取得“過云樓藏書”是有法律依據的,鳳凰集團已經完成了拍賣競購活動,并簽署了成交確認書,支付了部分款項?,F在,任何一級國家文物主管部門也不具有再指定優(yōu)先購買的法律依據。.

  北京匡時表示,“過云樓藏書”具體花落誰家,作為拍賣方已經沒有話語權,需要聽從文物主管單位的決定。

  截至昨晚,國家文物局以及北京市文物局暫未對北大是否擁有優(yōu)先購買權一事作出表態(tài)。

  針對北京市文物局并沒有確定北大對過云樓的這部分藏書有優(yōu)先收購權,還得上報到國家文物局的說法,北大圖書館館長朱強此前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北京市文物局的文件是確定國有收藏機構可以行使優(yōu)先收購權,其中雖然并沒有點名道姓,只是因為當時北京市文物局還不知道有哪些國有收藏單位會前來行使優(yōu)先收購權,這是事前的一個文件,“這是我個人的理解,但最權威的答復還需是來自北京市文物局的正式答復”。

  昨天,北大暫未對此予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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