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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欣賞中的雅俗豈能共賞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10-12-01
文章來源: 美術報

現(xiàn)在書畫藝術界經常說起的一個詞便是“雅俗共賞”。過去不少年老的書畫家經常提,現(xiàn)在不少中年、青年書家也提。書法家不能說自己很俗,說俗很容易讓圈內人看不起,但又不能說自己太雅,太雅了會被人認為是沒市場沒人欣賞。正好“雅俗共賞”這個詞很合適,于是便成了一個通行的詞匯了。所謂雅,自然是格調高,所謂俗,當然是指通俗,就是要讓普通人都能看得懂,都能夠欣賞。按照詞典的解釋,“雅俗共賞”形容某些文藝作品既優(yōu)美,又通俗,各種文化程度的人都能夠欣賞。

嚴格來說,藝術的所謂雅,應當是指精神和內涵的高雅;而所謂的俗,則是指表達手段和表現(xiàn)手法的通俗?!把潘坠操p”詞匯中的“俗”,顯然不是指庸俗、低俗,而是指藝術表達手法能為不同文化程度的人所接受和認可。而所謂的“雅俗共賞”,則應當是指高雅而不高深,通俗而不庸俗。但是,這個所謂的“雅俗共賞”,卻未必適用于所有藝術形式,至少很難適用于書法和美術。所以,談論藝術的所謂“雅俗共賞”問題,涉及到藝術理念、藝術格調和藝術表現(xiàn)形式的區(qū)分問題。

我們不妨回過頭來以中國三十年前的書畫創(chuàng)作為參照。在那個時代,似乎很少有“書畫”這么一個詞。如果要說書法,那么我們聽得最多的,似乎就是大字報、黑板報、宣傳標語等。而這些應用性的文字藝術,幾乎都是用毛筆寫就的,而且是工工整整的仿宋字。仿宋字成為了文革時代最受邀寵、最具“市場”效應的文字字體,而仿宋字的最大特征就是將書法美術化。書法的美術化在封建社會也時有可見,但在“文革”時代卻被發(fā)揮得最為淋漓盡致。當然,美術化的背后,則是精英書法的日漸通俗化。那個時代的繪畫又是怎樣的呢?1980年代以前的中國大陸,連環(huán)畫、宣傳畫幾乎成了可以和革命歌曲、樣板戲并駕齊驅的藝術形式。除此之外,還有插圖、版畫等,基本都可以歸為通俗美術。實用性、可讀性和宣傳性成為通俗藝術的三大基本特征。“文革”時代,所謂的藝術,就是在用一種所謂的群眾性、集體性和口號性的通俗話語去消解千百年來所形成的精英文人藝術傳統(tǒng)。

從“文革”時代文藝史的發(fā)展邏輯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有趣的規(guī)律:即凡是俗化的藝術,其均擁有最為廣大的閱讀及受眾群體,凡是群眾叫好的,基本上都能叫座,凡是叫好又叫座的,又基本上都具有持久的影響力。也就是說,通俗化的藝術,一定是建立在受眾群體十分龐大的基礎之上的。而受眾群體十分龐大的藝術,又很難被高雅化。這就給我們的藝術創(chuàng)作和藝術界造成了很大的難度:即藝術如何區(qū)分雅俗?如何以藝術的雅俗來劃分具體的藝術種類和藝術形式?這里我想用兩個最基本的概念來表述:一個是精英藝術,一個是通俗藝術。這種劃分顯然是不準確的,也不可能囊括所有藝術形式,但是,除了這種劃分標準,我們無法將這些藝術形式有效地區(qū)隔開來。需要說明的是,我這里所說的精英藝術和通俗藝術,并非是按照藝術的種類或性質來劃分的,而是按照藝術格調之高下進行區(qū)分。但是,這種劃分不適用于藝術家類別的劃分。因為,一個精英藝術家,也可能在其一生中創(chuàng)作一些通俗的藝術。反之則不成立。具體言之,就是說,同一種藝術形式,我們大致都可以按照精英藝術和通俗藝術兩種形式進行劃分。比如書法,很顯然,當時的大字報體、仿宋體書法,便是通俗藝術形式,而當時被壓制和打倒的文人書家,則顯然屬精英藝術家范疇。比如美術,當時的連環(huán)畫、宣傳畫顯然是通俗藝術,而文人畫則顯然屬精英藝術。再比如,當時的戲劇,如歷史學家吳晗所創(chuàng)作的具有現(xiàn)實諷喻意義的歷史劇《海瑞罷官》,無疑屬于精英藝術形式,而諸如《紅燈記》、《沙家浜》等,則顯然屬于具有鮮明階級烙印和政治宣傳色彩的通俗藝術形式。我提出精英藝術與通俗藝術是想說明:藝術盡管有種類和形式之別,但并無本質之別,有的只是境界和格調的高下雅俗之分,更為主要的是,藝術的雅俗,并不是按照藝術的種類來劃分的。

任何藝術都有雅俗之別,文學、書畫同樣不例外。但是,書畫和文學還不同。在全世界,恐怕也只有書法是唯一不能通俗化的藝術了。因為書法之最要者乃在于其文人性精神品格。書法是一種獨立的藝術形式,它不能與其他藝術混同。但是,書法的這種獨立性,又主要體現(xiàn)在其文人性和文學性這一方面。也就是說,書法的文學性特征是其主導。但是,書法的文學性特征不等于書法就和文學等同。而書法的文學性特征恰恰又是其雅化的重要因素。書法與文學的一個重要區(qū)別就是,文學的表達手段可以通俗化,而書法的表達手段和表現(xiàn)形式無法通俗化。書法的表意性、抒情性、抽象性和時空性審美功能缺一不可。文學更注重的是文字的表意性和抒情性功能,而書法側重于文字的抽象性、符號性和時空性審美功能。這就是書法獨立于文學和繪畫等諸種文藝的最重要之處。我們知道,反對庸俗、低俗是一切藝術的要務,但是,反對庸俗和低俗,不等于要反對通俗。所以,文學的表現(xiàn)手法就可以通俗化,相對于詩歌語言,小說語言就是通俗化的產物。但是,書畫藝術的語言卻無法通俗化。

關于書畫藝術的審美卻是一個比較特殊的問題。這在全世界幾乎都找不到第二種藝術樣式來與之相比擬。所以,書法的審美,對于不少書法家來說,似乎是一個兩難的命題:從事書法創(chuàng)作的書法家,無論是過去還是現(xiàn)在,都應該算作精英或類精英,即便不是文化精英,那也算是社會精英,即便不是文化精英或社會精英,那也想將自己變成文化或社會精英,讓自己的書法藝術能受到最廣大群體的接受和喜歡,他們一方面想保持自己的精英身份,另一方面又想讓自己的精英藝術得到最廣大群體的接受和喜歡,而要得到最廣大群體的接受和喜歡,不通俗化顯然是不行的。所以,這兩個心境在他們內心不斷地糾結著:一方面想保持自己高雅、高潔的精英身份;另一方面又想以一種通俗的方式,去贏得最廣大的市場,也就是追求所謂的“雅俗共賞”。在很多人看來,書畫的“雅俗”是可以“共賞”的。但是,不論是在藝術表現(xiàn)形式上,還是在藝術理念的追求上,又何以能“共賞”呢?如果說是在藝術表現(xiàn)形式上,比如章法、結字、筆墨技巧、空間形態(tài)上,如何通俗化?無論怎么通俗化,只要你書寫的還是漢字,那么就還得遵循一個基本的審美準則,還得從傳統(tǒng)中來,除非你不寫漢字,或者你把漢字寫得不像漢字,而像某一個物象,這樣做當然也無可厚非,但是這樣的書寫,又還能是書法嗎?所以,對于所有書法家來說,漢字是一個鐐銬,你必須得戴著這個鐐銬跳舞。有人說正是因為有這個鐐銬,所以我才要擺脫文字的鐐銬而自由地舞蹈。有些熱衷于“現(xiàn)代書法”的實驗者,固然已經擺脫了漢字的束縛,向著純抽象畫的方向邁進,然而,這種“現(xiàn)代書法”的探索不但連書法界內部都難以接受,更何況讓普通公眾接受呢?所以,“現(xiàn)代書法”似乎也不是書法通俗化的路徑。再看看“流行書風”?!傲餍袝L”這個概念其實給人一個很大的誤區(qū):很多人以為“流行書風”就是流行的書風,其實恰恰錯了?!傲餍袝L”相對于主流書壇來講,恰恰是非主流的,“流行書風”的取法和審美追求是去經典化、崇尚民間化的,比如漢簡、磚瓦、刻石、造像、殘紙等,而這些,都與主流書法界的審美取向有著較大的距離,最起碼,“流行書風”不是主流書風,而不是主流書風的書風,又還能談得上“流行”嗎?從上述幾個書法形態(tài)綜合看,無論是從書法藝術形式,還是從藝術表達手段來講,書法都很難俗化。

那么再從書法的格調和理念來講,能不能做到“雅俗共賞”呢?我認為很難。雅的就是雅的,俗的就是俗的。無論是從詞義上還是從審美內涵上講,書法都不可能做到既高雅又低俗。當然,高雅的藝術,其藝術表現(xiàn)形式可能做到通俗,但是書法連做到藝術表現(xiàn)形式的通俗都不行,更別談低俗了。而低俗的書法永遠也無法高雅。這是一個人的藝術境界和藝術格調問題,與藝術的表達形式和表達手段無關,當然也與書法家學誰、取法誰、向何方走無關。一流的書法家,即使是向三流的范本取法,也會帶有不少雅化的東西,而不入流的書法家,即使是向一流的書法范本取法,恐怕也免不了俗氣。所以我們看今天的很多一流書家,即使是向三流的北碑或民間書法取法,也仍然能做到雅化。而今天的很多三流書家,即使是整天臨摹王羲之、顏真卿、米芾、王鐸,恐怕也很難高雅起來。什么原因?就是因為一流書家,其作品中的文人品格使得其雅化了,而三流書家的書作中沒有那種文人的氣質和品格。

但為什么我們今天卻能看到俗書和俗書家遍地橫行?那是因為今天的書法家身份已經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多書法家已不是過去的精英文人,而是把書法當成職業(yè)、或者靠書法來加官進爵。當代書法出現(xiàn)了一個很大的變異,即書法的非文人化。書法的非文人化就等于是書法的低俗化。書法家內在身份的降低,直接導致了書法品格的降低。而就是這些內在身份降低了的人,整天在高呼所謂的“雅俗共賞”。徐文長當年早就說過,“高書不入俗眼,入俗眼者,必非高書”。這不是精英書家的一種自我標榜和自我吹噓,而是一種精神的高潔。它還說明了一個美學難題:就是書法審美的難度和高度。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的書法才是好書法,所有人都能看懂的書法也未必就是好書法。我們的藝術史,在不斷地經歷著一種否定之否定的哲學變革與陣痛,當大家都在肯定和接受一種理念時,可能這種理念恰恰就是最俗氣的,而當大家都在否定和排斥一種理念時,可能這個理念恰恰就代表了一種新的高度。當然,今天的三流書家或不入流書家,也可以自我標榜自己是“高書”,難入“俗眼”,但這種標榜只能是一種無知者無畏。

所以,“雅俗共賞”本身就陷入了一個邏輯悖論,至少對于一個真正的藝術家來說,是不可能做到的。即使是能做到,那也不是真正的“雅俗共賞”,而只不過是自己的一種標榜或口號罷了,或者說是一種愿景罷了。能提出“雅俗共賞”口號的人,最起碼,他自己本身也沒有怎么真正的高雅過,最多只能是一個三流書家。當然,“雅俗共賞”只是一個理論命題,其實對于許多藝術創(chuàng)作者而言,他也不知道“雅俗共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也沒搞明白到底如何才能“雅俗共賞”,因為,他根本就做不到“雅俗共賞”!而且,很多提“雅俗共賞”的藝術家,他自己本身也沒有做到“雅俗共賞”,當然更談不上他關于雅俗命題的理論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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